摘要:現代社會節奏極快,更換工作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那么離職后醫保是否還可以使用這個問題就會有很多人關注了,今天小諾就來給大家講講這個問題。
現實生活中,我們找工作的時候都會關注公司的福利,比如公司給在職員工的薪資、幾險幾金等。但是,快節奏時代,我們可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離職,那么問題來了,離職以后醫保還可以繼續使用嗎?今天小諾就來告訴大家這個問題的答案。
圖片來源:攝圖網
一、醫保分類及差別
我國醫保分為兩種不同類型,一種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一種是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二者的差別:職工醫保具有特殊性,它是按月繳費或按季度繳費或按年繳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職工繳費本人工資的2%,用人單位繳納在職職工工資總額的6%,因各地經濟發展不同,用人單位和職工繳納比例有所差異,具體以當地繳費比例為準;城鄉居民醫保必須是按年繳費。2021年,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是320元,國家財政補助每人每年不低于550元,因各地經濟發展不同,繳費金額也略有不同,具體以當地繳費金額為準。此外,由于兩種醫保同時繳納,會造成沖突浪費,故兩種醫保只能繳納一個。相比較來說,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報銷比例大于城鄉居民醫療保險。
二、離職后醫保卡是否還能使用
我國《保險法》規定:“社保中斷,從中斷繳費的次月起,參保人員停止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在3個月內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支付,超過三個月補齊欠費的,欠費期間的醫療費用不予支付,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繼續計算,醫療費用從再次繳費之月的第13個月起按規定支付。中斷繳費超過三個月不補繳欠費的,原醫療保險實際繳費年限不再計算。”
離職以后,因為職工醫保具有特殊性,它是按月繳費或按季度繳費或按年繳費,如果按月繳費的朋友們離職了,用人單位當然不會繼續給你繳納社保了,那么不及時續交很可能造成醫保斷繳。
首先呢,離職當月醫保是可以用的,報銷也是不受影響的。但是如果離職以后未找到新工作,也未繼續繳納,你的醫保帳戶將于下個月封存,也就是幫你停保。因為醫保卡有兩個屬性,停保以后,醫保賬戶內的余額仍然可以使用,像就醫、結算等,但是不享受醫保待遇,也就是不報銷,全自費。而當賬戶余額全部用完,也不會再產生新的余額。
其次,如果離職以后暫時沒有找到新工作,或者打算從事自由職業,可以在次月起,通過靈活就業方式繼續參保,依然是可以享受到正常的醫保報銷待遇的,不過此時就需要本人全部承擔保金。而根據靈活就業參保時的不同檔次,建立自己個人醫保賬戶,是可以擁有醫保賬戶余額的。以后找到新的工作單位時,可以將靈活就業的社保關系轉到新單位繼續參保,不會造成影響。
最后,如果你是領取了失業金的離職員工,在你辦理失業保險申領手續后,即可按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規定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險待遇,并且醫保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基本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
綜上,離職當月是可以正常享受醫保待遇的,離職次月起,如果想要繼續享受醫保待遇,可以通過靈活就業的方式繼續繳納保費或者入職新的用人單位繳納保費。讀完這篇文章后,對于離職后,醫保能否使用的疑惑是不是弄清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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