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根據國務院行政審批改革有關工作要求,“人體器官移植醫師執業資格認定”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且國家衛生計生委出臺了相關政策要求。
器官移植一直被視為解決疑難病癥的有效手段之一,但因其苛刻的種種限制條件總是讓人望而卻步,今天小諾就給大家介紹一下器官移植所應具備的條件。
什么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Organtransplantation),是指將健康器官移植到另一個個體內,并使之迅速恢復功能的手術。
目前常見的器官移植包括哪些?
常用的移植器官有腎、心、肝、胰腺與胰島、甲狀旁腺、心肺、骨髓、角膜等。自1954年腎移植在美國波士頓獲得成功以來,人類已能移植除了人腦外幾乎所有的重要組織和器官。
盡管器官移植技術取得了眾多突破性的發展,但其特有的限制條件依然存在于捐獻者、受獻者、醫院三方之中:
一、捐獻者限制條件
1、捐獻者年齡小于60歲;
2、捐獻者身份明確,無法律糾紛(法律大于捐獻)、醫療糾紛;
3、志愿者本人自愿無償捐獻并需獲得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書面同意,若患者不能表述愿望時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提出并書面同意;
4、患者的原發病為腦部疾病,如腦外傷、腦出血、顱腦腫瘤,或者大面積腦梗塞,其他器官功能正常;
5、志愿者不能患有包括惡性腫瘤(早期也不可以,神經系統惡性腫瘤除外)、傳染病、吸毒史、嗜血細胞綜合征等等病癥。
圖片來源:攝圖網
二、醫院限制條件
申請辦理器官移植相應專業診療科目登記的醫療機構原則上為三級甲等醫院,并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有具備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能力的本院在職執業醫師和與開展的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其他專業技術人員;
2、有與開展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相適應的設備、設施;
3、有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
4、有完善的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
三、受獻者限制條件
1、與捐獻者在醫學上能形成匹配;
2、有充足的資金支持;如果提前選購了重疾險,雖然資金上的問題解決了,但要注意重大器官移植術的賠付條件:
1、四種器官:腎臟、肝臟、心臟、肺臟;
2、必須異體移植才可以賠付,自體移植不賠付;
3、已經實施了移植手術才會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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