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預防性疫苗不納入基本醫保,新冠疫苗要收費了,是真的嗎?
近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了《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引起大眾廣泛關注與討論的是:預防性疫苗不納入基本醫保。
大家都認為疫苗都應該是免費接種的,怎么突然醫保不報銷了呢?尤其現在的新冠疫苗,如果研發成功后上市,也不能免費接種嗎?
在解答上述問題之前,先來了解一下什么是預防性疫苗?
預防性疫苗是相對于治療性疫苗定義的,是起免疫預防、讓健康人接種、預防健康人生病的作用。如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流感疫苗、HPV疫苗等。
治療性疫苗是近些年才有的,主要是針對已經得病的人,注入該疫苗去增強免疫系統抗擊疾病,簡單說就是治療或防止疾病惡化的疫苗。
目前治療性疫苗的臨床應用不多,在我國,提到的疫苗一般都是指“預防性的疫苗”。
另外,我國的疫苗還會分為第一類疫苗和第二類疫苗。
第一類疫苗也叫做“免費苗”。是指政府免費提供的疫苗,資金來自于財政的公衛資金而非醫保。比如卡介苗、乙肝疫苗、百白破疫苗、流腦疫苗、乙腦疫苗等都屬于免費苗。
第二類疫苗,也叫“自費苗”,是由公民自愿自費受種的其他疫苗,如水痘疫苗、流行性感冒疫苗、狂犬病疫苗、進口乙肝疫苗及線下最緊俏的宮頸癌疫苗等。
為什么不納入醫保?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應當由公共衛生負擔的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也就是說,各種預防性的診療項目、疫苗等非疾病治療類項目,應通過公共衛生服務渠道負擔醫療費,而不是由醫療保險支付。
簡單說,以后預防性疫苗的確不會納入醫保目錄了,但這并不意味著免費接種的疫苗以后要自費了,我們上面提到的“一類疫苗”,仍然在免費范圍,是由公共衛生體系來管理、財政劃撥,醫保基金不承擔。
新冠疫苗真的要收費了嗎?
疫苗分為免費疫苗和自費疫苗。政府提供的免費疫苗屬于公共衛生體系,醫保目錄藥品屬于基本醫保體系。兩者各有分屬,但也是互相銜接配合的。
因此,本次新冠疫苗是否收費與當前醫療保障局公布的《辦法》無關,因為這筆資金肯定是由公共衛生體系負責的。
新《辦法》的施行,進一步明確了醫保的保障與支付范圍,把一些預防性的、保健性的藥品不再納入醫保目錄,這也更有利于醫保節約資金,發揮基本醫保保障功能,減輕參保群眾看病就醫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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