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從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個方面減輕困難群眾的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旨在進一步減輕困難群眾的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醫療和基本生活,筑牢民生保障底線。
《意見》中指出要強化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三重制度綜合保障,確保困難群眾不會因為罹患重特大疾病而影響基本生活。
這三重制度綜合保障具體有哪些內容和要求呢?
1、基本醫保
基本醫保是主體保障,要嚴格執行基本醫保支付范圍和標準,確保保障公平適度,還需要全面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參保財政補助政策,對個人繳費有困難的群眾給予分類資助,包括全額資助特困人員,以及定額資助低保對象和返貧致貧人口。
圖片來源:攝圖網
2、大病保險
大病保險是補充保障,不僅要增強大病保險的減負功能,還要不斷探索完善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的傾斜支付政策。
3、醫療救助
醫療救助是托底保障,要嚴格遵循“先保險后救助”的原則,如果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都支付后,個人醫療費用負擔還是較重,就可以對這些困難群眾按照有關規定實施救助。
托底保障的具體救助標準由統籌地區的人民政府根據具體情況科學確定,需要避免過度保障。
除此之外,還可以積極發動其他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保障,如慈善救助,具體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鼓勵慈善組織等社會組織設立大病救助項目,幫助減輕困難群眾的重特大疾病醫療費用負擔。
2、共享公開募捐信息平臺和慈善資源,并推行陽光救助,規范個人在互聯網大病求助平臺上發布信息等行為。
3、促進醫療救助領域志愿服務發展,不斷豐富志愿救助服務的內容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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