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繳納社保對于用人單位和個人來說都是應當履行的義務,但也有部分用人單位沒有完全遵守勞動法。通過私下協商、額外發放薪酬等形式,并不強制要求繳納社保,這對雙方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
任何的用人單位和個人都應當履行繳納社保的義務,只有這樣,才能享受到相對應的權利。但在實際落實的過程中,往往卻不盡人意,對于公司不強制繳納社保的行為,你有什么看法?
一、公司不繳納社保的原因
無論是用人單位還是員工個人都清楚的知道,不繳納社保是不合法的違規操作,但企業打著給勞動者增加收入的幌子,承諾以額外發放薪酬的形式,勸說勞動者放棄社保。更有甚者,因勞動者對勞動法知之甚少而故意為之,為了眼前的高收入,只要用人單位不強制繳納社保,自己也樂意為之。對于公司來說,不繳納社保無疑是節約了成本,減少了用人方面的支出。
二、不繳納社保對員工的影響
勞動者參加工作后,應當在入職30個工作日內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參與社保繳納,履行自身的法定義務。如果不參保社保,繳納社保的費用則不會在工資中扣除,但同樣也無法享受到社保中的相關福利待遇,比如生病住院、工傷等,長久來看,退休后的生活保障也得不到保證。繳納社保不僅是勞動者應當享受的福利,也是必須履行的義務,所以,對于勞動者來說,不繳納社保弊大于利。
三、公司不繳納社保會面臨哪些處罰
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看似節約了勞動成本,實際上存在很大的隱患。一個不繳納社保的公司,本質上來講,對勞動者和社會都是不負責任的表現。一方面,參加社保也是對用人單位的一種保護,比如出現工傷情況且面臨數額巨大的治療費用時,用人單位需補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預期仍不繳納者,處以繳納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除此之外,一旦發生勞動糾紛,勞動者通過申述、仲裁等手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將會賠償和補繳社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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