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高凈值人士來說,離婚,破碎的不光是感情、家庭,一般還包括財富。
有人說,沒錢人的煩惱只有一個,就是沒錢,有錢人的煩惱卻無窮無盡。
對高凈值客戶而言,在創造財富之后如何守護財富又成了新的命題。無論是企業的合規經營,還是企業與家業的隔離,處處都埋藏著財富風險。
比如婚變——婚變沖擊可能會引發財富的嚴重縮水,還會造成代際財富繼承的隱憂。相信稍微有點婚姻常識的朋友應該都能理解這句話的含義。
但麻煩和隱憂通常體現在哪些方面呢?
1、“創一代”自身的婚變導致夫妻反目、財產糾紛、股權爭奪,甚至影響家族企業的經營與發展。
2、另一個隱患即外人(非自己親生子女之外的所有人)分割資產。
那應該如何應對呢?
根據自身的財富保值、增值需求,合理運用保險、保險金信托或家族信托等方式化解婚姻風險帶來的財富縮水,具體操作方法:
1、可通過保險中指定子女為受益人的方式規避子女婚變風險。
2、根據投保主要需求(比如,防婚變、子女傳承、避債、避稅等需求),在保險架構設計時選擇更為合適的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
3、可選擇配置保險金信托,在保險的基礎上實現信托的部分功能,對受益人求學、成婚、生子等正向行為予以獎勵,可避免受益人的監護人挪用保險金。
4、可設立家族信托,將資產交給信托進行專業化管理,按自己的意愿明確信托受益人,且分配時點、分配條件及分配頻率全權掌控在自己手上并可以靈活調整變更。
家族信托可以實現信托資產不以子女名義持有,不計入子女婚內財產,離婚時無需分割。
5、可以考慮簽訂婚前協議,明確夫妻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避免個人財產與婚后共同財產混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