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年的疫情,一部分單位采取在家辦公(線上上班),這種情況下是應當正常發放工資的,不能線上上班在家休假一個月的,這個月的工資是必須發的。不發工資的話,算是違反了勞動法的。
一、疫情期間不在公司辦公,不發工資算不算違反勞動法
疫情期間不在公司上班,公司不給發工資是不合法的,停工期間工資的發放,國家是有明確規定的:能線上辦公的,按正常工資發放;因為被隔離導致不能上班的,也按正常工資發放;因為疫情用完了各種休假仍然無法上班的,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正常發放,超過一個工資周期的,公司按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總而言之,如果因為疫情不能上班,已經在家里休假一個月了,那么這個月的工資公司還是得照常發放,如果公司不發那就是不合法的。
圖片來源:攝圖網
二、與工資相關的法律條例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果遇到了節假日或者是休息日時,就需要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進行工資的發放。一般情況下,勞動者的工資應該是每個月發放一次,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按照與勞動者的約定按時支付工資,這就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勞動法的規定。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保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疫情期間,有很多人不能去公司上班,不能去上班就沒有收入,生活就會變得不是特別地理想。對此國家就出臺了對于疫情期間工資發放的一些規定,在疫情期間工資的發放不能間斷,就算因為疫情不能去公司上班,在家辦公也是需要支付相應的工資的。如果因為疫情沒能夠去公司上班,從而公司不給發工資是違法的,也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公司不給發工資是可以起訴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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