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社保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但是,近年來有一些不法分子將人們的兜底保障當作發財致富的捷徑,騙取社保費和服務費。
社保與人們的生活息息相關,關系到購房、養老、子女就學等民生問題,同時,也是廣大勞動者的追求和兜底保障。但是,近年來卻有一些不法分子將人們的兜底保障當作發財致富的捷徑,騙取社保補繳費用和服務費。
他們宣稱可以為不符合單位繳納社保條件的人員補繳養老保險等社保費,并持續維持著“正在辦理”的假象,但實際上卻是將這部分錢用來謀取私利,使得很多被害人遭受無法挽回的經濟損失,嚴重的可能還會構成詐騙罪。
當前,我國的社保制度不斷完善,社保待遇越來越好,群眾的參保意識也在不斷加強。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勞動者想要獲得社保待遇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繳納社保費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部分勞動者可能因為一些原因無法繳納社保費,或者是繳納年限不足,因此,社會上就出現了一些聲稱可以協助補繳社保的機構。
圖片來源:攝圖網
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職工想通過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必須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簽訂了相關勞動合同。因此,通過中介機構或公司“掛靠”等方式繳納、補繳社保費的行為都是違法的。
所以,勞動者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相信任何“代辦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廣告或傳言,因為即使是辦理成功了,也不符合《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所補繳的社保費會被視為無效,予以清退,就算已經領取了養老保險,也會被有關部門追回。
如果存在虛構勞動關系等行為,情節嚴重的話還可能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刑法》,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保待遇的,屬于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
并且,通過“掛靠”中介機構或公司繳納社保,還需要額外支付服務費,但是社保局辦理社保費用業務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續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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